主人公叫丁厌楚瀛的小说叫《丁厌楚瀛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他的耳坠创作的都市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:但事不遂人愿。回到家呆坐了半天,空落落的公寓又令他回想起曲荷还在的时候。他们偶尔买菜做饭,把厨房搞得一团糟,在散不去的油烟里吃炒糊的菜;懒得做就点外卖,歪斜着躺在沙发里,连筷子也不用,戴着塑料手套直接...
精彩章节试读:
他和曲荷的故事开始于一年前两人在酒吧相遇的那天。当时她刚刚失恋,喝醉了酒,无所顾忌地扑到他的怀里嚎啕大哭,抱着他的手臂“姐姐、姐姐”地叫,呜呜咽咽地说自己从小就想有个姐姐,可是父母生不出来。
“可我是男的啊。”丁厌无奈地推开她。
曲荷愣了一秒,抽抽鼻子,手放到他的胸前一摸,哭得更大声了,“居然是假的……”
丁厌想挡开她的手,却被她一整个熊抱住。哭声戛然而止,变成瓮声瓮气的撒娇:“太好了,假的更好,我不是拉拉,我其实一直都想交一个爱美的男朋友。”
一个月后,他们相恋了。
在此之前,丁厌从未想过世界上有曲荷这样的女孩。
她并不介意他的古怪癖好,反而鼓励他接纳自己,勇敢地尝试新鲜事物;他们一起度过了相当一部分甜蜜浪漫的时光。
Lily这个她对他的专属昵称,也是他们一起看完电影《The Danish Girl》后,她仿照主角的妻子为他起的。
曲荷不仅是他的恋人,也是他迄今为止最合拍的朋友,他本来已经准备好了和她共度一生,白头偕老。
但就如同曲荷在信中所言那般——我非常喜欢你,但我有自己的生活与梦想,它们正等待我去探索……
曲荷是个非常拼命的姑娘,她身上有一股逆流而上的冲劲儿,在龙争虎斗的行业内激流勇进,绝不退缩。比起庸庸碌碌、甘于平凡的他,她简直是天上的太阳。也正因如此,曲荷才成为了不会用异样眼光看待他的那极小部分人。
先前的那俩同事说的很对,他只是个不思进取的废柴,根本配不上她。
丁厌哭完,拿出手机给曲荷发消息:我想通了,是我太没出息,你值得更好的人,祝你学业有成,一切顺利。
很快曲荷就回复道:别这么说。
丁厌的眼泪又要憋不住了,泪眼朦胧中看到她发来的一大段文字:
-你真的很好,丁厌。我喜欢你的细腻敏感和温柔,这是绝大多数男人缺少的特质,可是你有。你知道这有多宝贵吗?不要妄自菲薄,请你继续做你自己。
丁厌蹲在墙角,捏着手机哇哇大哭。
他一定拥有全世界最好的女朋友。老天爷是有多恨他,才会让他成为她的过去式。
***
失恋给丁厌造成的伤害堪称前所未有。他好不容易捱到下班,去找人事部请了一天宝贵的年假,打算回家一觉睡到昏死,再也不要醒来。
但事不遂人愿。回到家呆坐了半天,空落落的公寓又令他回想起曲荷还在的时候。他们偶尔买菜做饭,把厨房搞得一团糟,在散不去的油烟里吃炒糊的菜;懒得做就点外卖,歪斜着躺在沙发里,连筷子也不用,戴着塑料手套直接抓,你一口我一口。
事后再一块打扫卫生,光亮的地板上处处有他们躺过的身影。还有一天下午,阳光很美,他枕着抱枕席地午睡;曲荷掏出一瓶车厘子红的指甲油,动作轻柔娴熟地刷满他整洁秀丽的淡色指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