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典小说《非你不可的幸福》由舞文弄墨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小说类小说,本小说的主角非你不可的幸福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正如我所说,虽然那时我对我的感情怯懦卑微,可最初,这并没有磨灭我真实的性格。我年幼时野性难驯,这也可能很自然地成为我对痞里痞气的他很崇拜的原因。再往前追溯,最初可能真的只是崇拜吧,可是后来怎么就在特定...
精彩章节试读:
只是,天命宿定这种事情,毕竟只是说说而已,作不得真的。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,而时间是最伟大的编剧,不到最后一秒你永远参不透这结局。要不然,我这么爱他,最后也不会爱到了分开
。后来我在一次次午夜梦回时才渐渐明白,有些事即便你排演上万遍,现实都不会让你如意的。现实它自有一套剧本,而那一套剧本总是最让人哽咽落泪的。
正如我所说,虽然那时我对我的感情怯懦卑微,可最初,这并没有磨灭我真实的性格。我年幼时野性难驯,这也可能很自然地成为我对痞里痞气的他很崇拜的原因。再往前追溯,最初可能真的只是崇拜吧,可是后来怎么就在特定的场景被发现变成了喜欢呢?又是怎样发展成深爱的?
我自己毫无头绪,只知道,这些事真真切切地发生过,而我有限的人生里的一大半都是在经历这样一件事:一点一点更爱他。卑微的,怯懦的,将他一点一点印在骨血里,随着我的血液奔腾咆哮,难以平息,无以平息。
现在,我告诉你,我爱的那个男孩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,他的名字是尚逸,时隔这么久,我已经忘记自己喜欢他的确切理由了,或者说根本毫无理由可寻,可能正如我所说,他可能是我前世的爱人,才会以致于,迈过奈何桥,喝了孟婆汤却还是找到了这宿命中的人。
不过,爱真的不会是无缘无故的,后来,当我发现他已经不再是最初的那个男孩了,我才幡然醒悟,我喜欢的不过是他身上阳光明媚的元素,所以无论走到哪,他都是一个发光体。
而我最爱的,是他给我的那种很安心的感觉,那是一种无形的力量,只有自己能察觉到在他身边,连呼吸都变得平稳而冗长。
在他身边,所有的事物都和温暖有关,这无关长相,无关行为,只是因为他是这个人,他给了你这样宁静恬淡的感觉。岁月静静流逝,如果能持续一辈子就好了。只是,一辈子那么长,时光定然不会让你的生活这么索然无味的,它会掀起惊涛骇浪,让你的狼狈无所遁形,它向来如此,不肯给我们一世惬意闲适的生活。所有人都逃不掉。
至于是哪一个场景勾起了那难言的情丝?我也不知是从何时有了这种情绪的。可能是他篮球场上的跳起来迅猛有力的扣篮,也可能是台球桌上划着痕迹撞出去的桌球,反正是发生在我和他厮混在一起的那些年月的。
也可能是因为那时的他看起来很好看,颊边有两个深深的酒窝,眼睛极大,总是像盛了漫天星光,我才对他色心大起。
是,我记得,他的颊边是有两个酒窝的,每次笑起来都深陷,以致于看起来像羞涩的邻家大男孩。他的眸子大而纯净,我敢说那是迄今为止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一双眼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