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主人公是真的是王子哟太阳之子篇的小说叫《真的是王子哟太阳之子篇》,它的作者是艾可乐倾心创作的一本婚恋爱情类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我竖起耳朵仔细辨别,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了人行道与马路交界的一棵大树下。“救命!”“救命!”随着我一步步逼近那棵大树,那呼救声越发明显了。可我始终没有看到任何一个需要帮助的人……难道是这棵大树成了精吗?我...
精彩章节试读:
当年拉古德·德古拉念书的学校,在茉莉城随便一问就得到了答案,今天,是我第一天去上学的日子。
我洗漱完毕,站在那像哈哈镜一样会把人照得扭曲的镜子前为自己加油打气。
“安莎莎!你可以的!你作为即将成为华丽血族的血族,一定能够轻松融入人类世界的!你一定可以的!”在做完以上一系列自我催眠之后,我神清气爽地准备好行头,然后又站回镜子前。
服装?
学校报名时候统一发放的丑校服!
准备完毕!
背包?
十字形状书包。
这是为了证明我不是血族,而特意准备的十字形状书包。
也不知道是哪个家伙以讹传讹,说什么血族怕十字架……不过这个家伙倒是帮了我,我背着十字架,这样就一定不会有人怀疑我的身份了!我满意地对着自己点了点头。
准备完毕!
饰品?
大蒜形状的项链。
准备完毕!
如果有人还是质疑我的身份,我就把这个大蒜项链亮出来。
血族怕大蒜?这大概也是哪个无聊人士想出来的奇怪定义。我们血族为什么要怕大蒜?这东西明明是狼人才会害怕的东西。
不对,狼人好像不是怕大蒜,应该是怕洋葱才对。
说起狼人,我就想到了!
“差点忘记了。”我一边说,一边从冰箱里翻出早早就准备好的洋葱水。
有了这个东西,我就再也不怕狼人和狗的靠近了。
我与狼人和狗并没有什么仇怨,只是我作为血族,大概天生就怕这些东西,所以我会随时在身上备下洋葱水。这东西对他们没什么伤害,只是能让他们不想靠近而已。
再三检查之后,我迈着轻松的步子出了门。
在走出门的那一刻,我突然有了一种十分强烈的预感,那就是我的计划、我的愿望很快就会实现了!
“被‘太阳之子’祝福过的人,你等着!”我迈着轻快的步伐,开开心心地走出了我那破旧的出租屋。
可是刚一走出楼门,我就被那栋立在我家对面通体反光玻璃的超高级大楼闪到了眼睛。
看来以后出门还是需要备上一副太阳眼镜,虽然我们血族已经不惧怕强光线和紫外线了,可这足以闪瞎眼的折射光还是让我没有办法接受。
我捂着眼睛,低着头快步走了出去。
走着走着,我忍不住停下脚步回头看,昨天那个在那边欺负小动物,很没有礼貌的男生并没有出现。
哼!本来今天还想着,如果再见到他一定要好好教育他一番的,可惜他没给我这个机会。
我抬手看了看手表,没有继续逗留。
2
伟大的拉古德·德古拉公爵就读过的学校是人类世界一所具有上百年历史的高校,十分气派。
校门外,一扇巨大的黑色镂空铁门敞开着,像是迎接学子们的巨大怀抱。
一进校门,路边种着两排笔直的法国梧桐。现在是夏天,正是梧桐繁茂的季节,两排梧桐树恰好组成了一条凉爽的林荫大道。大道的尽头,便是那栋有着上百年历史,不断被整修翻新的教学大楼了。